危包證的辦理環(huán)節(jié)分為檢測和制作紙箱兩個環(huán)節(jié),先送機構檢測,然后購買紙箱。辦理危包證的基本流程:提交申請–受理申請–送樣檢驗–檢驗完成–出具檢驗報告–審檢–合格出證。 辦理危包證注意事項
辦理危包證需要的資料:
1.進出口相關危險品的《備案書》。
2.檢驗報告。
3.貨物運輸條件鑒定報告。
4.MSDS(安全技術/數(shù)據(jù)說明書)。
5.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。
6.同時需要提供相關危險品的樣品數(shù)個。
7.還有包裝物的樣品數(shù)個。
注意事項
1.外貿經(jīng)營單位在收購出口危險貨物時,應向危險貨物生產(chǎn)單位索取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。
2.空運、海運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由檢驗檢疫機構按照《國際海運危規(guī)》和《空運危規(guī)》規(guī)定實行強制性檢驗。包裝容器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,不得出口。
3.《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》和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都有一定的有效期,出口危險貨物應在其有效期內出口,對超過有效期的《出境貨物運輸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》和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,檢驗檢疫機構不予受理報檢換證手續(xù),港務部門不予辦理裝運手續(xù)。
4.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是出口公司向港務部門辦理出口裝運手續(xù)的有效證件,對未經(jīng)鑒定合格并取得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的貨物,港務部門拒絕辦理出口裝運手續(xù)。
5. 生產(chǎn)危險貨物出口包裝容器的企業(yè),必須申請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包裝容器的性能檢驗,包裝容器經(jīng)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性能檢驗合格單的,方可用于包裝危險貨物。生產(chǎn)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(yè),必須申請檢驗檢疫機構進行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。危險貨物包裝容器經(jīng)檢驗檢疫機構鑒定合格并取得使用鑒定結果單的,方可包裝危險貨物出口。